河北省2009年招录公务员简章
根据工作需要,决定招录1080名公务员,其中:省直机关85名,省地方税务局系统县以下机关202名,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市、县机关65名,省司法厅所属各监狱330名,市级以下人民法院205名,市级以下人民检察院193名。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录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二、招录对象和条件
(一)招录对象
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公务员(及参照公务员管理)身份、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。
(二)招录条件
l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、年龄为35周岁以下(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3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5、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的标准;
6、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所学专业、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(附后)。其中,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:从2009年8月(含8月)算起,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。“基层工作经历”的认定: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农村工作,从事个体经营、自谋职业以及曾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,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(实习)经历,不能视为工作经历。
7、省地税局系统、省质监局系统明确“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专门项目志愿者”的职位,报考者须为已取得了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有效证件的以下人员: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”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原人事部)牵头组织的“高校毕业生‘三支一扶’计划”、教育部牵头组织的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共青团河北省委组织的“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”的大学生志愿者。
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3、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;
4、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三、招录程序和方法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办法
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,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。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(www.hebpta.com.cn)。
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:30至8月28日17:00,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7:00。
考生开始报名前,须认真阅读《2009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网上报名须知》,按提示在网上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。
完成网上缴费的,请在9月9日9:00至9月12日17: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网上报名的特殊要求:
①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,即:对在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,在资格复审时一经查实,取消考录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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